根据教育部《关于选派人员参加2019内地高校对外交流人员赴港研习班的通知》(教港澳台办[2019]431号)文件要求,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拟派国际交流合作处袁祁同志参加此次赴香港研习。所需经费由黄冈师范学院国际及港澳台交流经费支出。
一、出访任务
参加教育部组织的“2019内地高校对外交流人员赴港研习班”。深化我校与香港高校对外交流人员相互交流,增强我校对外交流人员综合素质,提高我校对外交流工作水平。
二、出访时间
拟定于2019年11月24日至30日,在港停留7天。
三、公示时间
2019年9月10日——9月17日,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,并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,于2019年9月17日17点之前送至黄冈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室。地址: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逸夫楼213办公室,联系电话:8621627.